| 学生权益和就业保障合同书
甲方:广东宏通科技学校
乙方: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甲方录取乙方进行为期二年或三年专业技术教育,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必须做到:
1、保证按简章所述的环境、设备、师资进行教学。
2、保证按简章规定收费,中途不收任何费用。
3、保证乙方学习期间在校内的人身安全。
4、保证乙方有安静的学习环境,保障乙方学习,生活,食宿正常。
5、保证随时接受乙方的技术咨询和解答疑难问题。
6、保证按简章专业内容教学,对个别未过关的学生,可免除食宿费之外的一切费用继续留校学习,保障学生成才。
7、保证提供并输送乙方到特区大、中型企业对口单位实习,由用人单位技术工程师、管理人员配合甲方进行指导实践,实习期间乙方可享受单位津贴,报酬:二年制学生800元/月以上,三年制学生1000元/月以上。
8、保证乙方顺利就业,毕业后三天内由校领导和安置办人员专人专车送乙方到用人单位工作,提供各种专业对口技术岗位给乙方选考,二年制学生月薪不低于1200元,三年制学生月薪不低于1800元。
9、保证乙方在用人单位工作,生活正常、稳定。
10、甲方在深圳等地设办事处,不受时间限制,长期跟踪,协助解决乙方工作后的一切问题。
二、乙方对甲方必须做到:
1、保证在入学注册时交清学杂费用,认真学习,按规定完成学习课程并掌握专业技术。
2、 保证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刻苦勤练,服从管理,不逃学、辍学、退学。 3、保证服从甲方安排工作,并按国家劳动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遇到问题及时向甲方或就近办事处反映,协助甲方及时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公证机关公证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若甲方违反,退还乙方所交的一切学杂费用,并赔偿5000元的经济损失。若乙方违反,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500元学位费,一切责任自负。

|